各項目單位:
請貴單位依據教育部🤷♂️、財政部文件及相關規定辦理經費立項等有關手續,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內容和項目預算🤶☝🏻,落實項目實施的細化工作:編製項目細化論證報告,填報詳細的設備購置清單或房屋修繕清單、項目進度管理表、經濟責任書。
請於2015年3月16日前👨🏼🦲,將上述材料簽字蓋章後提交至專項資金管理辦公室(明德主樓11層1119室,電子版發送至信箱:ruc211@ruc.edu.cn ),電話🧑🏽🍳:82509665,82509655。
專項資金管理辦公室
2015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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